关注我们
QRcode 邮件联系 新浪微博
首页 > 健康养生 » 正文

【以案说法】暴力伤医,零容忍!

   条点评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顶部

以案

说法近年来
暴力伤医事件不仅侵害了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也严重损害了医患关系
扬法律之威,惩暴力伤医之恶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真实案例案情介绍
2020年2月6日,唐某酒后至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上冈镇草堰口卫生院探望其住院的父亲。值班医生周某提醒其佩戴口罩,并制止其在正在使用的输液病房内抽烟。对此,唐某心生不满,与周某发生口角,继而殴打周某头面部及颈部,并致其衣物损坏。唐某还先后殴打了前来劝阻的医生王某,群众姚某。经鉴定,周某、王某和姚某的损伤程度均构成轻微伤。后唐某被抓捕归案。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周某损失,取得了周某、王某、姚某的谅解。
法院裁决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三人轻微伤,情节恶劣,依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判处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本案警示
生活中,有一群人用精湛的医术守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每当社会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他们总是义无反顾地奋战在第一线,他们就是可亲可敬的医护人员。暴力伤医行为,伤害的不仅仅是一个个医生,更是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对社会文明的践踏!在这样的行为面前,法律绝不会缺位。尤其是疫情当前,暴力伤医的违法犯罪行为更将受到从严从重的处罚。
法官说法
医务人员是社会公众身心健康的守护者,然而近年暴力伤医行为层出不穷,患者及其家属求医心切,对于医疗技术的盲目依赖与对医务人员治疗水平的严重不信任,致使医患矛盾不断冲突、升级。暴力事件不断使得医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亟待保护。暴力伤医属于违法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医院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医疗公共秩序。随着暴力伤医事件的增多,致使医患关系发生失衡,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四十条 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者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
实施下列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一)殴打、故意伤害、故意杀害医务人员的;
(二)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非法限制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吓、诽谤医务人员的;
(三)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用具、吐口水等行为,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
(四)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拒不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检疫、隔离、治疗措施,或者阻碍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处置传染病患者尸体的;
(五)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损毁、占用医疗卫生机构的财物,或者在医疗卫生机构起哄闹事、违规停放尸体、私设灵堂,造成秩序混乱、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的;
(六)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的;
(七)其他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情形。
来源:武侯法院
原标题:《【以案说法】暴力伤医,零容忍!》
阅读原文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底部
走遍崇阳|走马油市
录音曝光!特朗普称美国成全世界笑柄

已有条评论,欢迎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