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交警小姐姐“喊话”戴头盔,9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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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交通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违反规定的,首次处以20元罚款,第二次及以上处以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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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来说
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
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正确佩戴头盔“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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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沭阳交警小姐姐“喊话”戴头盔,9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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