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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村民吃“庖汤肉”身亡,8名参与饮酒者被判赔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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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凤冈县一位村民,

参加好友家杀猪组织的“庖汤肉”,
席间饮酒后身体出现异常,
经救治无效身亡。
经当地组织调解,
8名参与饮酒者向其家属赔偿42万元!
到底怎么回事呢?
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因聚会喝酒身亡,法院这样判!
据悉,这起事件发生在2018年12月26日,当天,凤冈县永安镇村民孙某,受好友邀请参加吃“庖汤肉”,席间与陈某等人一同饮酒。
喝完酒后,孙某感觉身体不适,于是靠在沙发上休息,但其家属发现孙某情况异常,神志不清,于是立即送往永安镇卫生院。因病情严重,孙某被转至凤冈县医院,但经抢救无效身亡。
事后,孙某的家人认为,当天组织和参与饮酒的8名村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向其提出赔偿。2018年12月28日,经永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余某等7人每人赔偿2万元,责任最大的陈某赔偿28万元,共计42万元。
目前,该纠纷已调处完毕。
原本的开心的饭局和聚会,
却因为这样的意外变成了痛苦的回忆。
这件事告诫大家:
在聚会的时候酒虽可以调节气氛,
但是不但不能劝酒,
还要及时制止过量饮酒!
要知道,一旦出现意外,
大家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人一向待人热情,喝酒豪爽。
可是,过量饮酒、劝人饮酒仅仅是热情吗?
很多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说明:
这样的热情,是极其危险的,
甚至可能会“杀人”!!!
这些案例警醒每一个人!
六盘水男子酒后回家路上摔死,
酒友赔了11万!
2016年2月15日,家住六盘水城区的张某电话邀约了尹某、李某等人一同饮酒。当晚,尹某等会喝酒的14人同坐一桌,总计喝了约6斤白酒,其中尹某喝了约4两。散场后,由于人员较多,张某并未注意到自己带来的朋友离去的情况。不料,当晚尹某并未回到家中,他醉酒后坠落到水沟中伤及头部造成死亡。事后,参与喝酒者共同赔偿死者家属11.6万元。
贵州兴仁战友聚餐饮酒死亡,
同饮四人自愿补偿!
2015年10月,唐某、王某、李某、任某、付某是多年战友,再相见,五人邀约一同到餐馆吃晚饭及饮酒。23时左右,王某与唐某一同打车前往被告王某家中,0时许,王某之妻发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唐某呈侧躺姿势,且呼吸急促,医护人员到现场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妻子遂将王某、李某、任某、付某诉至法院,四名战友自愿补偿原告42400元。
贵阳租客朋友喝醉坠楼身亡,
家属索赔62万元!
2015年1月,贵阳的小龙,在家中饮酒后,突然接到了好友小勇的电话,邀请他到位于金鸭加油站附近的出租屋内过生日。推杯换盏后,醉酒的小龙到厕所方便,一不小心失足,竟然翻过厕所的窗台从四楼掉下来,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家人觉得是因为出租房窗台护栏太矮了,才掉了下来,便把小勇及出租屋房东告上了法院,索赔62万余元。
看完新闻,
在惋惜的同时,
也应心存对生命的敬畏,
这些事就隐藏在我们的生活中,
而大多数人在当下几乎
只感受得到一饮而尽的畅快,
完全不清楚“火拼”酒量、
劝人饮酒可能产生的可怕后果,
以及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
五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参加宴请中,
如果饮酒出事,
有五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
劝酒致饮酒人伤亡,组织者、劝酒者、同饮者是否有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劝酒人应当对饮酒人酒量和承受能力作出符合常理的必要判断,并给予饮酒人必要劝阻的注意义务。如果没有尽到注意义务,造成饮酒人伤亡的,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组织者、劝酒者、同饮者均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主要责任应由受害人自己承担,比例约为60-70%。组织者、同饮者、劝酒者承担次要责任,为30-40%。
2
劝未成年人饮酒导致严重后果的,又该承担怎么样的责任?
劝未成年人饮酒,分两种情况:如果饮酒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上,18岁以下),由此导致的后果,劝酒者承担次要或同等责任。如果饮酒者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劝酒者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3
如果对方原来就患有疾病,酒后诱发身亡的,责任又该如何承担?
道理同上,劝酒者承担次要责任。如果明知对方身患疾病不能饮酒,仍再三劝酒,劝酒者的过错加深,需承担同等责任。
4
酒后进行驾车、游泳、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的,劝酒人和同饮者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如何才算尽到“劝阻义务”?
如果没有尽到劝阻义务,仍然承担次要责任。尽到“劝阻义务”,例如明知对方要开车,就不能默许对方饮酒;明知对方喝了酒,就要阻止对方不开车,找代驾或送其回家直至交付其同住家属。
5
没有把醉酒者安全送达,如把对方送到小区门口,在上楼过程中摔伤,各方又如何承担责任?
劝酒者应当承担妥善安置和救助醉酒者的义务;如果撒手不管,则构成不作为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酒桌上,量力而为才是最聪明的做法!
小酌或许怡情,
但豪饮一定伤身!
更也再别说下面这种傻话:
……
酒这东西,
喝了本身也没什么好处。
多彩妹身边也不乏劝酒人,
尤其是喜欢说“不给面子”的劝酒人,
他一定不知道医药费比面子贵!
对于这样的人多彩妹只想说一句:
你在酒桌上拼命劝酒的样子,
真的很让人讨厌!
转发!
让更多人知道劝酒的危害!
别让这种陋习,
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主流!
来源:多彩贵州综合整理自贵阳晚报多彩贵州网 湖南经视网络等
审核:吴雪峰袁萍编辑:陈俏丽
邮箱:qwpf2016@163.com
2019年第5期(总第965期)(原标题:《遵义一村民吃“庖汤肉”身亡,同桌8人被索赔42万元!这件事真的不能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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