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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院召开新闻媒体专家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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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第二批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细、走实,推动全市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再上新台阶,10月22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媒体专家座谈会,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社、法治日报、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等16家中央驻渝媒体和重庆市级媒体的负责人、记者,以及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等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参加座谈会。市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市高法院精心制作的视频短片《答卷》和《路会知道》,并对进一步加强司法与媒体深度合作、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加强重大典型案件报道、强化先进典型宣传、发挥新媒体作用、拓展传播渠道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在认真听取新闻媒体专家们的意见建议后,李永利表示,与会的媒体专家用媒体工作者的独特视角来观察、思考、把脉重庆法院工作,展现出宽广的眼界、睿智的思想和专业的精神,让我们深受启发、获益匪浅。李永利指出,长期以来,中央和市级媒体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力,见证、记录了重庆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每一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每一步,锐意改革、不断进取的每一步,淬炼队伍、强基固本的每一步,架起了重庆法院与人民群众、重庆法院与全国乃至世界的对话纽带和沟通桥梁。对新闻媒体一直以来对重庆法院工作不遗余力的宣传推介、坚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和满怀期待的监督鞭策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媒体朋友提出的意见建议将认真吸纳,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落实。李永利表示,重庆法院的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与监督,希望在今后的交流合作中,新闻媒体能够从三个方面重点发力:一是宣传内容更丰富。希望媒体能多发现挖掘重庆法院好的新闻题材,多做专业选题策划,帮助重庆法院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充分展示重庆法院政治过硬、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增强人民群众对重庆法院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二是表达方式更多元。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为重庆法院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平台上的辅助、观念上的指导,帮助重庆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在阐释表达和传播方式上下功夫,让重庆法院宣传方式更活、平台更多、传播更广,共同营造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三是服务群众更贴近。希望新闻媒体从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要求出发,帮助重庆法院切实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引导社会公众客观公正地看待评价重庆法院工作,助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对进一步做好重庆法院新闻舆论工作,李永利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党性原则更坚定
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政治纪律、审判纪律、宣传纪律,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到实处,做到新闻宣传工作阵地延伸到哪里,党的绝对领导就落实到哪里。三级法院党组要加强对新闻舆论工作的组织领导,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
二要媒体联络更主动
要切实扛起法院宣传的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对接媒体,善于借助媒体力量,从第三方角度讲述法院故事,努力提升法院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努力营造了解法律、相信法律、依靠法律、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承认错误,积极回应舆论关切,让舆论监督真正成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有力武器。
三要自身建设更有力
树立“大宣传”的工作理念,把新闻舆论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归口管理、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凝聚工作合力。高院宣传部门要发挥“统”的作用,对全市法院全年的新闻舆论工作有谋划、有规划、有策划,提升全市法院新闻舆论工作的整体水平。
座谈会由市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戴军主持,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阳东辰,宣传处全体干警以及五家中院、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分管新闻舆论工作院领导、宣传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媒体专家建言
王斌来
人民日报重庆分社社长建议:一是加强法院工作的创新探索,挖掘创新背后的意义和价值;二是精心打造典型案例,全方位、多层次展现案件背后的情理与法理;三是加强与媒体间的沟通交流,做好提前策划和整体策划,调合“法律味”和“新闻味”,共同做好司法宣传工作。
张永才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重庆日报总编辑建议: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和阐释;二是围绕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点,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发出权威声音,满足公众知情权;三是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解读,以案释法,强化普法宣传的效果;四是加大对优秀法院、先进人物的宣传,提升司法公信力。
王 凯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重庆总站副召集人建议:一是建立沟通机制,特别是大案、要案以及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新闻宣传报道要提前介入,主动引导舆论;二是改进报道方式,突出新闻性、及时性、故事性、可视化,提高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三是加强涉外及基层鲜活事例的宣传,提升国际传播力和国际话语权。
张桂林
新华社重庆分社常务副总编建议:一是善于运用新媒体手段,加强民生热点、改革创新等方面的宣传;二是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加强专题策划和提前策划,整合传播优势和法律优势,提升传播效果。
张国圣
光明日报重庆记者站站长建议:一是做好法庭之外的法治宣传工作,注重制度、尺度、温度的“三结合”,兼顾法理与情理,让冰冷的法律条文变得有温度、更有亲和力;二是发挥法律对社会认知的积极引领作用,消除社会焦虑,引导价值判断与利益诉求的合理预期。
吴晓锋
法治日报重庆记者站站长建议:一是全市法院整体入驻“法治号”,整合宣传资源,更大程度提高宣传效能;二是投稿内容更加多样化,特别是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内容,契合时代需求;三是创新报道形式,多运用文学、直播、视频等方式。
刘 贤
中国新闻社重庆分社副总编辑建议:一是增加涉外法律、案例的解读报道,加强营商环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带一路等方面的宣传;二是丰富案例当事人的多样性,适当反映外国面孔、外国声音,增加国际传播属性;三是增加适合社交媒体的小故事、小视频报道,丰富传播内容。
李元元
新华网重庆频道常务副总编辑建议:一是采用动画、图解、海报、彩绘等方式,增加案例剖析的可视化解读;二是提前策划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报道,采取专家解读、新闻圆桌访谈、直播等方式,提升宣传产品的深度和厚度;三是做好基层先进人物的报道,提升宣传的感染力。
韩咏秋
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社会与法频道总监建议:与重庆法院合作的《法官理家事》栏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希望高院加强顶层设计,加强与媒体常规化、常态化的合作,让新闻人与法律人紧密接触,以好看、有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反映司法服务群众的变化和温度。
杨旭军
重庆法治报副总编建议:一是组建一支科学、专业的法院通讯员队伍,弥补稿源不足的问题;二是多提供典型案例解读和队伍建设的稿件,提升稿件的可读性。
文章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重庆高院召开新闻媒体专家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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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院 重庆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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